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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專技律師

羅庭章(輔大/法律系)

大學畢業時已將屆而立之年,故匆匆投入職場,於畢業次月即進入法律事務所擔任法務助理,轉眼間驚覺畢業已將近10年時,深感工作上的瓶頸,如果決定繼續從事法律實務工作,投入國考是不可逃避的關卡。於是,我選擇了學儒,把自己當作一張白紙,試圖重新來過。事實上,當時的我應該不只是白紙,還因片段瑣碎的實務經驗,點綴了許多汙點,憑添了許多學習上的障礙。

投入國考的人,當然想順利一試中第,早日脫離苦海,故有許多人會問「一天要讀幾個小時」、「讀書計畫怎麼做」、「大科先念還是小科」、「一本書主義要念哪一本」…等等許多因人而異,沒有標準答案的問題。這種焦慮凡經歷過的人都可以理解,我想在此提出這段過程的經驗與各位分享,期待能對自己能有一個重新自省的機會,也希望能對準備中的考生有所幫助。

從97年剛開始附法條,直至今年採二段式筆試的新制,歷經四年,加上曾於95年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第一次參加國考,當時僅附訴訟法的法條,考題的轉變不可謂不大,爰提供幾點心得感想,與諸位分享:

一、誠實的面對自己:每個考生自最初接觸法律之後,各有不同的理解和客觀過程,大學生活如何取捨、經營,用功與否,都已成為過去,故立足點不同,以及是否全職準備,其準備的方法和心態當即因人而異。有一定程度的,可能著重在爭點的整理和記憶以及題目的練習和學說文章的閱讀;如果是基本觀念尚在建立當中的考生,建議不要捨本逐末的一下子去追逐特殊見解或直接把重心擺在文章的蒐集、閱讀,如果意圖靠此僥倖上榜,恐徒勞無益,基本功仍是上榜的首要之務。

二、謙卑的學習心態:不管是哪一所大學或是師出何門,在今日的國考方式已經比過往公平許多,實務以及通說見解是不會因為哪所大學或教授而有差異的,但是在研讀實務的判例或是通說見解前,如果沒有清楚的架構和觀念,恐怕死記的結果,只是週而復始的唸了又忘,徒然加劇恐慌和挫折感而已。然而,建立清楚的觀念和穩固的基礎,就算沒有讀過實務見解,也可推導出基本分數。故建立謙卑的學習心態,課前將該「一本書」預為瀏覽,不懂的當即請教老師或同學,並勤於反覆思考,儘速課後複習,如此印象會更為深刻,對於程度較為落後者,當可快速建立基本程度。

三、考古題練習的方法:律師司法官的考古題,在讀完一個章節段落後,就應該試著看近年有關的考古題,先思考如何作答再參考答案,對於初學剛欲建立程度者,會覺得挫折感和痛苦而想要逃避;或因焦慮貪快而忽略了這段熬煉過程,但是爭點的熟悉和掌握,在緊張有限的時間裡,簡要精確的寫出答案,絕對是上榜的關鍵,也是敝人切身之痛,連續二年均以不到一分差距落榜,個人反省的心得,絕對與考古題練習不足有關。練習考古題時,首要為能找出爭點,熟悉命題者之陳述和佈局,然為節省時間當不可能題題試寫,也沒必要,不過要是可以在心中默寫,模擬三段論法下去操練,這是段漸進的過程,持續堅持下去,會有你意想不到的功力已默默建立起來了。

四、時間的利用和規劃:新制分二試,學儒已有相當完善的規劃,如前所述,每個人的主、客觀條件不同,在可能的範圍充分利用時間,當然是很重要,但是穩住心情和腳步是更重要的。適當的休閒和運動,保持身心的健康才能持續堅持下去,新制的二試,沒有相當的體力很容易失常或陷入接近彌留狀態,其實在上榜邊緣的人數眾多,臨場發揮常是上榜與否關鍵,不可不慎!

五、法條熟悉度:新制一試科目繁多,其要無他,法條熟悉度必也。大六法各科的法條以及旁附的判例、重要的釋字是必讀的部份,一試的準備方式,就是基本觀念和法條、判例、釋字的熟悉,應已足夠,毋須就太冷門的部份多所著墨,尤其是二試不考的科目,畢竟只是資格考;在準備二試也要考的科目中,一試前建構好基礎,掌握基本節奏,配合學儒的進度,只要按部就班應無問題;考完一試,不要想結果,趕快把握時間衝刺第二試,愈是最後愈是關鍵。

六、學儒保成的模擬考是很好的臨場歷練機會,建議把握參加,可能的話另選擇研究所或有關考科的國考,多練習掌握時間作答的經驗,絕對有幫助。

最後分享的是,學儒的師資和教材,絕對夠用,無須貪多;而且忘記前面所讀的是很正常的事,不斷的複習縮小範圍,是不二法門。尤其民訴的林青松老師、刑訴的高晉老師、民法保險法的廖毅老師、刑法的張捷、撲馬老師以及公法的林清、李擇老師等等,均是一時之選,使我獲益良多,藉此機會獻上感謝。國考只是一個階段的關卡,擅用補習班的資源,盡力而為,建立正確的心態,勿操之過急,不輕易放棄,考上之日絕對指日可待。加油!願神祝福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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