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也可以當法官!」為讓人民參與審判,與法官一起審理重大案件,研議多時的「人民觀審制度」研議案,昨天正式獲得司法院「司法改革策進會」通過,為推動人民觀審制踏出第一步;這項針對國情量身打造的新法制,若能在明年順利完成立法,將選擇士林、嘉義地院試行三年。

未來有機會參與審判的觀審員,可以與法官一同坐在法官席上,全程參與案件的證據調查、辯論及評議,可以詰問證人及被告,和法官討論案情,分享心得,對案件表達意見;但為不影響憲法所規定的法官審判獨立,避免違憲爭議,案件有罪、無罪,仍將交由專業的法官來決定,觀審員不必承擔作決定的責任。但法官在判決時,必須考量多數觀審員的意見,若是不採納觀審員的意見,必須在判決書中說明理由。


透過人民觀審制的實施,有機會擔任觀審員的民眾,不但能直接參與殺人、擄人勒贖、強盜殺人、製造第一級毒品等最重本刑死刑、無期徒刑等重案的審理,還可以對有罪無罪、法律適用及量刑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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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實施觀審的審判庭,將由三位法官與五位觀審員組成,觀審員必須遵守審判長的審判指揮;觀審員的資格必須年滿廿三歲、高中以上學歷的我國國民,依司法院規畫,觀審員每日可以領出席費三千元及旅費。

「人民觀審制度」研議案昨天通過後,司法院將從八月起開始起草「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預計在今年十二月底前完成草案修法,明年初送行政院會銜,明年五月送立法院進行立法審議,若順利完成立法,明年即可試行。

昨天在司法改革策進會的最後審查中,出席委員中,包括法務部長曾勇夫及檢察總長黃世銘,都對這項政策的推動表示肯定。曾勇夫表示,讓人民參審是世界的潮流,法務部會全力支持。

黃世銘也表示,觀審制可以讓司法耳目一新,落實司法為民的目標。

多位外聘委員也肯定司法院勇敢地踏出推動人民觀審制的第一步,也希望藉由這項新制,來提昇人民對司法的理解與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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